[db:作者] 发表于 2025-10-1 11:36

溥仪贵人李玉琴:曾守节7年,重逢后同居后坚决离婚!再婚得圆满

前言伪满“皇宫”承载着权谋与命运,却鲜有人知其中曾有位 15 岁贫家少女李玉琴,被选为“贵人”却从未享尊贵。
她以为嫁“天子”是恩赐,却历经十年等待、十二年煎熬。从懵懂入局到觉醒抗争,她挣脱了命运枷锁。
李玉琴究竟经历了什么,让她从顺从走向坚决离婚?又是什么让她再婚后收获圆满人生?

一场以读书为名的囚禁1943年,长春的冬天冷得刺骨。15岁的李玉琴穿着单薄的棉袄,站在学校操场上拍合影。她不知道,这张照片会被送到千里之外的“皇宫”,成为她命运的起点。
她的家在长春宽城区一个小破院里,父亲在饭馆洗碗,母亲带着六个孩子挤在两间土房中,日子过得像稀粥一样寡淡。
她从小就明白:读书,是唯一能改变命运的路。为了上学,她求父亲借钱,考进了新京南岭女子优级学校——那是她离梦想最近的一次。

可命运的转折,往往披着“机会”的外衣。
“帝室御用挂”吉冈安直看中了她清秀的脸庞,将她送进伪满皇宫。溥仪见她年纪小、出身贫寒,正合心意——小女孩好控制,又不会带来政治麻烦。
进宫那天,李玉琴攥着衣角,怯生生地问:“我能读书吗?”溥仪笑着点头:“老师还没请到,先住下。”
她信了。她以为这是“天子”给的恩典,是通往知识与尊严的大门。可她不知道,门后等待她的,是一纸“21条”——那是她人生的枷锁。

这21条写得明明白白:不能回家、不能和家人说话、不能私蓄钱、要遵守三从四德、要绝对服从清室祖制……每一条,都像一根绳子,把她牢牢绑在“福贵人”的位置上。
宫里的生活看似风光:有人伺候、有衣可穿、有饭可吃。可实际上,这里比冰窖还冷。溥仪从不与她同房,只让她唱歌、陪逛花园,把她当作解闷的玩物。
想父母了?女仆会说:“求万岁爷让家里人来。”可母亲来了,也只能隔着门说三句话,就被太监赶走。
溥仪的妹妹韫和更是当众羞辱她:“贫门出贵女,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!”李玉琴只能躲在屋里哭,连眼泪都不敢大声流。

两年时间,她从一个渴望读书的女孩,变成了一个只会幻想的“笼中鸟”。她开始做梦:溥仪会带她回北京紫禁城,她要做真正的娘娘,有孩子绕膝,有家的温暖。
可她等来的,不是紫禁城,而是1945年8月11日深夜的逃亡。
逃亡、囚禁与等待1945年,日本战败的阴影笼罩东北。伪满皇宫的灯突然全灭,吉冈安直冲进来大喊:“快走!”
溥仪拉着李玉琴的手,仓皇逃往大栗子沟。临上飞机前,他说:“飞机小,坐不下,你等火车来接。”
她信了。她抱着溥仪给的狐皮大衣,坐在马车上颠簸了一夜,心里还盼着火车的汽笛声。
可那列火车,永远没有来。四个月后,民主联军进入大栗子沟,收缴了溥仪留下的珠宝与绸缎。
李玉琴坐在空荡的屋子里,摸着母亲给的银镯子,第一次感到真正的孤独——她被抛弃了。她没有回娘家。

她去了溥仪的族兄溥修家,想为“皇上”守节。可溥修是个封建遗老,把她当成家族的“活牌坊”。他不准她出门、不准她交友,每天逼她读《女诫》,连院子里的花都不许摘。
她成了名义上的贵人,实际上的囚徒。八年,整整八年。
她从17岁等到25岁,从青春少女等到风华不再。她守着一个早已不存在的婚姻,守着一个连自己都保不住的男人。
直到1953年,溥修家里有人说“溥仪是汉奸”,她才哭着搬回娘家。
可母亲已去世,兄弟姐妹各自成家,她只能靠打零工维生:洗衣服、带孩子、缝补衣物……生活苦得像黄连,可她还在等——万一溥仪回来了呢?

她不知道,此时的溥仪,早已不是“皇上”。他在苏联被囚五年,回国后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,从“天子”沦为阶下囚。他白发丛生,眼神浑浊,连穿衣服都要人教。
1955年秋天,李玉琴收到了一封信。信封上写着“抚顺战犯管理所”。打开一看,是溥仪的字迹:“玉琴,我是罪人,对不起你。”
她攥着信,连夜赶往抚顺。再见溥仪时,她几乎认不出他——那个穿长袍、挺拔威严的男人,如今穿着蓝布囚服,像个佝偻的老头。
可她还是去了三次探监,第四次,她提出了离婚。

管理所干部劝她:“离婚会影响溥仪的改造,你再想想。”她盯着对方,声音坚定:“你们说改造,可我等了他12年,还要等多久?他能在监狱里待一辈子,我不能。”
那一刻,她不再是“福贵人”,而是一个有血有肉、有需求、有未来的女人。
离婚、再婚与新生1957年春节前,管理所为李玉琴和溥仪安排了最后一次见面——战犯管理史上唯一一次“同居”。
他们在主楼后的一间平房里,吃了一顿四菜一汤:红烧肉、炒青菜、鸡蛋汤、小米粥。晚上,溥仪走进来,手在发抖:“我……我会好好对你。”
可那一夜,李玉琴只觉得陌生。溥仪笨拙地帮她脱衣服、系鞋带,却始终无法完成一个丈夫该做的事。她后来回忆:“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,我哭了一晚上,觉得被侮辱了。”

第二天早上,农历正月初五,阳光洒在脸上。她推开房门,突然清醒:这个男人,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。
她要离婚。她要一个家,一个孩子,一段不必担惊受怕的日子。
1957年5月20日,法院判决离婚。她没要溥仪一分钱,只说:“欠的钱,你以后有钱了再还。”然后,头也不回地走出法院。
离婚后,有人给她介绍对象——省广播电台的技术员黄毓庚。第一次见面,他穿着中山装,戴着眼镜,温和地说:“我知道你的过去,可那不是你的错。”
他不嫌弃她的身份,不追问她的过往。她喜欢看书,他给她买《红楼梦》;她冬天手脚冰凉,他用热水给她泡脚;她想起宫中往事哭泣,他抱着她说:“都过去了。”

1958年5月,他们登记结婚。1962年7月,儿子黄焕新出生。李玉琴抱着孩子,笑出了眼泪——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个孩子,是她自己的孩子,不是“皇帝的女人”的孩子。
后来,她去长春市图书馆当馆员,整理古籍;她当选政协委员,参与社会事务;她晚年常去学校讲历史,说:“我这一辈子,最对的选择,是敢结束错误的婚姻。”
2001年4月24日,李玉琴因肝硬化去世,享年73岁。她是溥仪五任妻子中,唯一得善终者。
儿子黄焕新捧着她的照片说:“妈这辈子,从贫家女到贵人,再到普通女人,最勇敢的是敢说‘我不愿意’。”

结语李玉琴的一生,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,没有权谋算计的智慧,有的只是一个普通女人在时代洪流中的挣扎与觉醒。
她14岁被选入宫,以为是命运的馈赠;她26岁被抛弃,以为是人生的终点;她29岁离婚,才真正找到自己。
她的圆满,不是因为嫁了溥仪,而是因为敢放下“福贵人”的身份,敢追求正常的生活,敢说“我要做自己”。
信息来源:《末代贵人李玉琴:从伪满皇宫到平凡人生》——《中国妇女报》历史专栏
《溥仪与李玉琴:一段被遗忘的婚姻》——《近代史研究》期刊
李玉琴口述回忆录《我的前半生之外》(未公开手稿整理)
抚顺战犯管理所档案资料(部分公开)
长春市图书馆馆员访谈记录(2000年)
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溥仪贵人李玉琴:曾守节7年,重逢后同居后坚决离婚!再婚得圆满